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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大学成人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南

作者:曾老师 来源:中南科技 点击:
湘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学历
管理工作指南
目前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越来越规范、为方便各函授站(点)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,我院对以后学籍学历管理的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细的规定,请各函授站(点)参照以下规定配合学校工作。

一、 修改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民族等相关信息的须提供(电子版):
1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
2、提供公安机关修改证明材料;
3、有曾用名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。

二、修改专业的(学习形式、学制不允许修改)(纸质材料原件和电子版)
1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并写好申请书签字;
2、学生填好修改专业申请表(在群文件可以下载),向函授站点提出申请,函授站接到申请后经审核通过,签字盖章后提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科,并在我院网络教学平台提交数据;
3、转专业修改一年两次,上半年5月10日至20日,下半年11月10日至20日。

三、撤销学籍(纸质材料原件和电子版)
   1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并写好申请报告签字、按手印(原则上要求学生父母签字),在报告上写上联系方式;
   2、函授站(点)提出申请撤销该生学籍的报告,负责人签字、盖章;
   3、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录取表等相关原始资料。
 
四、专升本审核专科学历的(资料提供电子版)
1、专升本需审核专科学历的2018年学信网已经改革,必须提供专科学历认证报告或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给学校,由学校审核。
2、审核未通过的,按学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专科毕业证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专科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、如果专科期间与本科期间的身份信息不同,须提供修改身份信息的公安证明材料,军事院校的提供军官证和部队证明材料。

五、本科学籍降为专科学籍的
   1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并写好申请报告签字、按手印(原则上要求学生父母签字),在报告上写上联系方式;
   2、函授站(点)提出申请降为专科的报告,负责人签字、盖章;
   3、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录取表等相关原始资料。

六、学历数据的报送
1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报送的表格格式报送数据;
2、在新生注册第一年度内完成学籍数据的修改工作,在毕业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办理学籍的异动;
3、超过毕业年限需补办毕业证的,学籍只能保留8年(自录取注册算起),超过8年的,不再办理毕业证或毕业证明书;
4、报送数据注明站点名称,负责人及联系方式;
5、按时提交毕业生照片。

七、学士学位申请
1、可学生本人到学校申请或由函授站点统一申请;
2、学生可委托相关人员到校办理学士学位申请,要求申请人提供委托申请书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;
3、不接受邮寄学士学位申请材料,邮寄材料的,我院不接受其申请。
湘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19年11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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